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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像来自好朋友蓿老师。

all i want for Christmas
is you


~know who

【洛豪】双手

大量(几乎看不出来的)私设:

*加拿大私奔成功

*全员最大限度存活

*无妻无子


  伍世豪从以前就喜欢雷洛的手。醒来时通常眼睛都不睁,第一件事就是去摸旁边睡着的人的手。摸到了,放到嘴边,从指尖亲到指节,从指节亲到手心,一寸寸全部亲遍。

  “哇,又亲。我的手就这么好亲,难道比英女王的手还好亲?”

  伍世豪依旧不睁眼睛,对着雷洛的手腕说话,气息又暖又热,“切,英女王是个老女人,有什么好亲。”

  雷洛怕痒,笑了,用手推他。“我都是个老男人的啰。”

  其实对伍世豪来说,手这种东西,每个人都有两只,拿来干活的,干活利索就是最高评价。但雷洛的手,他可以真心实意地说好看。雷洛的手长,手指干瘦,指节突出,踩在劲瘦和干枯的分界线上。指甲定期保养,光滑圆钝。这双手不拿棍,不拿刀,拿枪拿笔拿烟,也不是没磨出茧,但用的还是巧劲,握着伍世豪的时候,手温低,温温凉凉的,力度又哄又劝,不容拒绝。摸人不像摸人,很灵活,像弹钢琴,专拿人要害。

   同样要命的还有雷洛的手腕。平时藏在西装袖口里不过窄窄的一节,只有在抬起手肘才勉强露出一段凸出的腕骨。阿平念书,读文学,说鬼佬特别喜欢写女人长裙子底下露出的一节脚腕,说特别诱惑。伍世豪哼一声,那烂鬼亨特专挑旗袍穿的短的女人?

  看到雷洛这节手腕,伍世豪却栽了,想说念书的人到底不一样。尽管欲遮不遮的道理,中国古时候就有的。

  雷洛的手不仅样子好看,打手势,点烟,拿酒杯,数钱,都赏心悦目。伍世豪并不特别嗜烟,吸烟时十有八九有雷洛在场。他要帮雷洛点烟,手就搭在雷洛的手背上。雷洛帮他点烟,手指就擦过他的。有一次雷洛差点滑倒,伍世豪要扶他,没注意抓了他的手。雷洛笑着把手抽回来,说在外面,男女朋友才牵手,兄弟是勾肩搭背的。伍世豪说,是啦,雷探长这只手,不知道多少女孩子想牵,给我牵都是我赚到了。

  伍世豪喜欢人,心思很简单,就是对人好。他喜欢钱,有钱很好。对喜欢的人呢,兄弟就同富贵,恩人就送金银洋酒,阿平就给送去最好的学校,交大笔学费,买洋墨水买金笔,阿花就买好衣服,买饼干。他也知道,长得好看的人身上没个装饰是不行的。好看的手上,就要戴鸽子蛋。雷洛十个手指都好看,那就戴十个鸽子蛋。

  雷洛笑他没品,说戴出去招人砍手啊?最终还是妥协,由他买了十个鸽子蛋,去赛马场一天一个地换,好威风。

  后来,雷洛这双手不拿枪了,烟也少抽了,鸽子蛋也不戴了,再也不是那双打四圈麻将就能把香港份四份的手了。加拿大冬天又干又冷,雷洛手上皮肤薄,动辄就豁个口子,有时候旧伤疼,疼得指尖发颤,伍世豪握住很久都止不住,就放在胸口上最热的地方。雷洛也不把手抽回去,只是很淡然的说,“皮糙肉厚的手,不用当宝贝的。老了都是没办法的事。”伍世豪不说话,回去照例找润手霜。第二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,还是去摸雷洛的手。

  寻常日子时间过得慢,有时候他们开车兜风,天气不好就叫上大威小威一干人打麻将,也关注赛马,但更多的是看报。雷洛喜欢上做饭,自己动手,竟然相当专业。伍世豪去看阿平回来,看见雷洛正拿着一双长筷子捞面,旁边一碗牛腩汁,整个厨房雾气蒸腾。那双他喜欢了许多年的手搭着筷子,姿态还是很优雅,跟拿着公文笔一样。很突然地,他想起很久以前雷洛隔着栅栏夹着烟递给他的样子,那是他第一次摸到雷洛的手,接着一发不可收拾,一直到今天。

  他知道他爱雷洛。因为他知道自己喜欢雷洛的手比出五亿的姿态,也喜欢同一双手拿着筷子煮一碗面。

  “回来啦?呐,牛腩面,不错吧。都知道你想香港了。”

  伍世豪抽掉筷子,把雷洛的手抓在嘴边,从指尖亲到指节,从指节亲到手心。雷洛眼角有笑纹,嘴上还是说,“刚碰过油盐,脏的。说真的,这么多年了,不懂你到底喜欢哪里。之前都说过,亲得比英女王还起劲。”

  伍世豪回答很简单,“男朋友的手,英女王怎么比。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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